业界资讯

上海:外籍人士译介中国作品可获资助

发布时间:2015-07-03 13:10:01  |  来源:解放日报  |  作者:  |  责任编辑:李潇

7月1日,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宣布设立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,以推动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,促进优秀作品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。

推动上海出版走出去

一直以来,文学翻译被认为是一项清苦而艰辛的工作。莫言的英语译者葛浩文曾表示:“我曾经翻译小说分文未取。对于一项对训练、天赋、时间都有很高要求的工作来说,获得相应的报酬总是难上加难。完整翻译任何有分量的作品,都可能花费半年以上时间。多数时候,出版商不能也不愿付给翻译者应得的报酬,这就是文学翻译事业急需外界资助的原因。”

译者的困境也是中国文化对外传播的困境。有学者形容,改革开放30年来,对外贸易实现“顺差”,文化传播却为“逆差”,积累下不少文化“赤字”。而日本、法国、意大利等国都设有各类资助计划和奖项,资助以外语为母语的译者,促使本国作品进入这些语言区市场。

市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上海具有中西会聚、古今交融的城市文化,中国近代出版自上海发端,迄今仍是重要出版单位、出版产业的聚集地。在出版“走出去”方面,上海具有独特优势,这也是设立“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”的基础。

据介绍,“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”不是政府奖,而是政府主导、社会组织负责实施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出版资助项目。“计划”办公室设在上海长江出版交流基金会。

每年第二季度发布申报指南

“计划”将设立由国内外学者、专家、评论家、资深编辑组成的评审委员会,每年选聘其中五名成员组成评选委员会,负责作品评选和相关工作。

“计划”重点支持外籍译者译介中国作品。本市出版单位和民营出版公司都可申请“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”资助。境外出版单位、作者、译者和版权经纪人可委托本市出版单位和注册在本市、以出版为主要业务的社会文化企业代为申请。申请作品必须已经出版中文版本且版权归属明确、无纠纷,申请单位必须已和外国出版单位签订版权输出合同,译者须为外籍人士或长期居住在国外的人士,熟悉中国文化,在目标市场正式出版过目标语种的著译作品,具有把中文作品翻译成目标语言的能力和热情。

评审综合考虑五方面内容:中文作品及其作者学术水平、社会影响、获奖情况等,译者学术水平、社会影响、获奖情况等,申请单位的出版营销能力,境外出版社的资信状况,外文版出版后的社会影响。同时,外文版已经出版的优先考虑,对于外文版尚未出版、但各方面条件都具备的作品,也可以先签订资助协议,在约定时间内出版。

“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”将在每年第二季度发布申报指南,截止时间暂定为每年9月15日。经初审、复审后,评审结果将在每年11月30日前统一发布并公示。每个入选项目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。